究竟怎样去识别一个网站是否为经营性质?《关于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性质的规定》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述,“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涵盖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收取费用以提供信息、网页制作等服务的行为,这其中包括向用户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网络广告服务、网页制作以及各类网络应用服务等。此类服务本质上是追求利润的商业行为。

尽管有明确的规定,但许多网友仍对某些问题感到困惑,例如,“有偿”这一概念究竟如何界定?互联网的盈利模式千变万化,以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为例,它们向用户免费提供信息,同时免费提供电子邮箱服务,然而,这些网站无疑都是商业性质的。如何辨别其是否以盈利为宗旨,有些网站虽向用户免费提供信息,但网站的运营却需投入资金,而站长们亦需维持生计,因此,在页面上投放广告以弥补开销,实属正常现象。网站广告盈利是否构成商业行为一直存在争议淘宝客做网站要备案,部分网站在平台内发布广告、设置外部链接、加入广告联盟或进行主题推广等活动,从理论上讲,这些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行为,然而,截至目前,尚无任何省市通信管理局对此类行为出台过相应的规定。

对于经营性网站的界定,究竟是以其有偿服务的具体形式为依据,还是以是否具备经营性质,抑或是以是否具有盈利为目的来判定,各地尚无一致的观点。实际上,依照法律规定,众多网站,包括博客在内,理应被视作经营性网站,然而,我们观察到不少经营性网站仅完成了非经营性ICP备案便开始运营,其中不乏个人网站通过发布广告等手段试图实现盈利。有网友就表示,“还是政府老大说了算,它说你是你就是。”

网站的属性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将直接影响到其是否必须申领ICP许可证,这一决定关乎网站能否合法运营。只有那些经营性的网站,在获得ICP经营许可证后,才有资格上线运营;若未取得许可证,则其经营行为将构成非法。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若违反相关条款,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或超范围提供服务,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存在非法所得,将予以没收,并处以非法所得3至5倍的罚款;若无非法所得或所得不足5万元,则需缴纳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将可能面临关闭网站的处罚。

据此看来,目前我国众多尚未获得ICP许可证的网站,实际上均涉及非法经营活动。

比如下面这位网友的情况:

据悉,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曾出现数家小网站,如“安吉房产网”等,它们开展了收费服务。然而,这些网站并未获得ICP经营许可证,因此涉嫌非法经营。这一情况引起了热心市民的注意,并有人进行了举报。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

实际上,既然存在相关法规,即便不清楚自己的网站是否属于经营性质,也应当去办理相关手续,争取获得ICP许可证,这样岂不是一劳永逸?然而,IC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相当严格,众多小型网站都难以达到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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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需以合法身份提出ICP许可证的申请,并确保其申请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范要求相吻合,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在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开展业务的企业,其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设定为100万元人民币。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3、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4、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企业法人资格是首要条件,这让众多个人小站长感到十分无奈;其次,100万的注册资本门槛,许多小公司和中小型网站难以满足;再者,至少三年的成立时间要求,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此外,依据某些地方通信管理局提交的资料需求,还需额外提供“至少8名员工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保”的相关证明、租赁房屋的合同、过去一年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等硬性文件。面对这些高标准的要求,初创企业或小型网站站长们的内心恐怕只能用“这我办不到”来形容。

非是心中不愿,实则力不从心,众多小型企业、网站或个人运营的网站只得购置边缘地带的网站空间,仅完成ICP备案,在法律的红线边缘艰难求生。然而,这种法律的边缘操作并非易事,并非每个人都能好运连连,因此,网站遭到举报、遭受罚款,甚至面临被责令关闭、备案被撤销的情况时有发生,众多小网站和个人站长对此也是苦不堪言。

ICP许可证的申请门槛颇高,这一因素成为了众多中小型网站选择绕道而行的主要原因。对于这类申请条件的合理性,我们确实有必要进行深入思考。依据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减轻创业负担,提振社会投资热情,该方案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对此,一些网站管理员提出疑问,“我国众多地区自近年始已逐步放宽或废除了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那为何在经营性网站备案时仍需强制要求100万元注册资本呢?”当前,互联网的商业化趋势日益明显,形式也日益丰富多样淘宝客做网站要备案,然而,经营性网站备案却依旧设置了如此严苛的门槛。

当初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规时,或许意图借此确保网站的规范化,并实现有效的监管与控制,然而,这已是数年前的往事。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进步,开设网站的标准和创业潮流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却未能灵活适应地做出调整,这让网站管理者感到十分无奈。

不但如此,高标准的许可制度催生了模糊地带,加大了合法网站与非法网站的辨识难度,使得混乱局面愈发严重。相关部门是否应当考虑适度放宽申请条件,如此一来,不仅能解决众多合法网站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打击非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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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现行制度框架内,若想网站持续发展,迈向更长远的目标,具备条件的企业绝不能忽视ICP许可证的申请。如此一来,即便遭遇“有意为之”的干扰,也能堂堂正正地出示合法证明,让他无处遁形。

二 “伤不起”的各种认证

实际上,不少经营性质的网站在拥有基础ICP许可证的同时,还需获得特定领域的经营许可证明,否则其运营状态将依然被视为违法。

依据我国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事新闻传播、出版发行、教育培训、医疗保健、药品生产及医疗器械研发等领域的网站,均需事先取得相应的审批许可,包括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

新浪首页底部各种备案证明

目前主要的许可证照有: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被视为电信领域的派生分支,众多依托公共网络平台提供的电信和信息类服务,均归类于增值电信服务范畴,诸如数据接入、电子邮件服务、语音信箱功能、在线信息库的存储与查询、电子数据交换以及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等。增值电信业务领域进一步划分为多个子类别,并且与不同类型的许可证相对应。在这些许可证中,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ISP许可证,比如IDC运营商所持有的,以及信息服务业务的SP许可证,涵盖了娱乐、游戏、短信、彩信、WAP、铃声下载、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多种服务,都是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此外,设立此类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0万元人民币,而对于全国范围或跨省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则需达到1000万元。本证由通管局颁发。如汉唐网、安卓网都取得了该认证。

2.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文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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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产品涵盖了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创作、传播及交易的各类文化内容,具体包括:音像类作品;游戏类产品(若涉及虚拟货币交易,亦需办理相应许可证);各类演出节目;艺术品创作;以及动画和其他多种文化形式的产物。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需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通常情况下,若网站名称中包含“XXX网络文化公司”或“XXX文化传播”字样,则必须拥有此经营资质,否则将构成非法经营行为。该许可证由文化部门负责发放,例如豆瓣网、4399游戏网、纵横中文网等网站的首页底部都会展示这一认证标志。

3.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任何在互联网上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的经营活动,或是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作品的行为,均须进行相应手续的办理。这包括向所在地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例如,当当网和京东商城等平台均持有此类资格证书。

4.网络视听许可证

该证明由广播电视电影电视主管机关签发,对于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是一千万人民币以上,诸如优酷、土豆等类似网站均需申请此证,且该证的审批流程相当漫长,若不急切,通常审批周期大约在一年左右。

5.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

按照规定,在我国境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平台,必须先获得由国务院新闻办发放的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方可合法运营。然而,涉及国家级部门的事务往往较为复杂,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仅约有40至50家机构成功获得了这一许可。

除此之外,还需具备网络广告的营业资质证明、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许可文件、以及电信与信息服务行业的运营许可等。

经营性网站各种经营许可认证/证书一览表

三 “了不起”的工商红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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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一些网站管理者已经留意到,不少商业性质的网站在拥有ICP许可证及各类经营范畴的许可证之余,其网页底部通常还会加入一个醒目的“工商红盾”标志,这便是我们常说的商业网站工商备案信息。

依据《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需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网站首页进行标注,贴上经营性网站备案的电子标识,即工商红盾。同时,还会将备案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通常情况下,工商红盾会出现在网站首页的页脚位置,并通过链接指引至工商局的备案管理系统。这一标识可视作网站获得工商认证的标志。

国内众多网站中,除了那些通过直接交易进行盈利的电商平台,即便是知名度较高的正规网站,也都拥有这一标志。诸如四大门户网站、智联招聘等招聘平台、优酷等视频平台、环球网等新闻平台等,规模较大。此外,还有众多地方性网站,例如小鱼网等,它们覆盖了各个不同的领域。

初见之下,经营性网站的备案似乎覆盖了众多行业,给人一种广泛普及的错觉。但实际上,与经营性网站的整体数量相较,这个比例实则相当低微。据网络数据显示,自2013年贵阳市开始实施经营性网站备案政策以来,全市大约有6000家经营性网站,但其中仅有127家网站主动提交备案申请,并成功获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电子标识,备案的比例不到2.5%。

难道经营性网站备案可有可无?

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为了确保经营性网站的运营活动符合规范,一些地区的工商管理部门在获得国家工商局的授权后,制定了“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措施”,并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向工商局或其官方网站提交备案申请。由于相关管理细则中并未对经营性网站未进行备案可能面临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不同地区的工商管理部门对经营性网站备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存在差异,监管执行的力度也不尽相同,再加上备案流程的繁琐,导致长期以来,众多地区的经营性网站即便知道必须备案,却依然选择不进行备案,或者采取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

网络购物和互联网商业化的快速崛起,使得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给工商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自2010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各地工商部门纷纷采取行动,通过电话通知、约谈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经营性网站进行备案。相关要求也逐渐被重新重视。例如,今年上半年,浙江温岭市工商局对全市1400家经营性网站进行了备案登记,并为其颁发了电子标识,督促其公开经营信息;8月中旬,河南安阳市安阳县工商局举办了“推进企业诚信暨经营性网站备案会议”,全县114家企业受邀参加;河南焦作工商中站分局近期全力推进经营性网站贴标工作,到十月底,已有43家经营性网站提交了备案申请,其中36家通过了审核。

在今年的7月12日,商丘市的工商管理部门举办了一场针对互联网企业负责人的座谈会,旨在进一步促进经营性网站的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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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那些具备获取工商红盾资格的经营性网站,通常被用户看作是企业实力的象征,对于电商网站而言,更是宝贵的信誉标识。消费者能够借助这一标志来识别网站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此外,经营性网站的备案流程并不比ICP许可证的申请过程更为繁琐,甚至可以说更为简便。只要企业已成功取得ICP许可证,并且备齐了相应的书面文件,那么后续的工作主要就变成了工商局的审核环节。

取得ICP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该项备案:

1、登录当地工商局网上平台提交在线提交申请

请准备相应的书面文件,这些文件涵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ICP经营许可证等内容。

3、将书面材料邮寄或当面送达至当地工商局

4、备案确认

5、安装备案电子标志

编辑在此提醒,部分网站管理者不宜持有疑神疑鬼的心理,应积极向所在地工商部门咨询是否需要为网站进行经营性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