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这个事情,我的思考是这样的:

1. 麦当劳于中国有着几十年的品牌,绝对不会去更改一个全新的品牌名,麦当劳未曾注册该域名,表明他们压根就不重视,所以这个域名麦当劳绝不可能接手,所以这是一件类似击鼓传花的事情。

靠什么进行击鼓传花呢,是人数吗,还是价格呢,当我察觉到朋友圈已然开始铺天盖地地刷麦当劳的消息之际,我预估这个新闻的传播量级最少应当在千万以上,并且麦当劳的知名度如此之高,成本仅仅才1万,我认为有人接盘应该不会存在太大问题。

3. 要是没有人进行购买,那么我是否能够承受其中的风险呢?经过一番思索,我觉得一万块钱的数额其实并不算多呀 ,对于我而言仅仅就如同洒洒水一般罢了。要是最终遭遇失败了,那就权当是给自己的新项目去购买一个域名好了。

追根溯源来看,域名投资其实就是投机行为。凡是那种有着高收益的投资,都表明存在着高风险,域名投资同样如此,比如说有可能会遭遇的法律方面的风险 。

“不敢抢注大品牌的域名,怕被制裁”

小柯具备三年域名投资方面的经验,他向中新经纬表述做网站赚钱吗,早在三年之前他个人从事网站相关事宜,而后网站出现垮塌状况,域名被售卖出去了。依据其说法,或许是由于网站所取名字具有优势,域名的售卖价格较为可观 。

受此事情给予的启示,小柯发觉原本进行域名注册接着卖出去居然能够赚取一笔钱财,“寻觅一些不错的名字,认为有可能会火起来的词组去注册域名 ,放置到交易市场当中,会有人来购买的 ,”小柯加以补充说道。

小柯讲,域名注册实行起来蛮简单:“我通常于万网上进行注册,随后拿到特定的域名交易市场予以售卖,此平台跟淘宝差不离,特智能,一旦卖家付款,平台便会自动将域名所有权转予买家。”。

现在,数字组合,以及五六位以内的短字母组合,十分火爆,当然了,两三位数的组合更佳,然而,当下两三位以内的排列组合,都已被人抢注。对于我们而言,兴许没什么意义的字母、数字组合,对某个人或者公司来说,或许就至关重要,非得买下不可,小柯如此告知中新经纬。

在被问到最为成功的案例之际,小柯显得颇为羞涩,说道:“我盈利最多的一回卖出了一万多,蔡文胜是我所效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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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胜拥有的部分域名列表 图片来源:易名中国(2011年)

蔡文胜是在国内极为成功的域名投资方之一,依据易名中国的信息,蔡文胜进行注册并持有多个和农业相连的域名,而且一些域名已经被声名远扬的网站启用了,就像是百度旗下单独的视频网站奇艺网(后来改名为爱奇艺)。在社会上有传言散布,最开始的时候蔡文胜注册那个有着农业方面水果奇异果的“奇异”这两个字的域名。另外有着视频网站土豆tudou,这个域名同样是蔡文胜用农业产品的名称来进行注册的,交易的价格也是相当高的。到当前这个时候,蔡文胜已经转手去卖出好些属于汽车类别的域名了,像神州租车网的zuche域名,汽车网的Qiche域名,网上车市的相关域名等;在金融电商行业的域名方面,Jijin(基金)的域名,(黄金)相关的域名和(钻石)相关的域名等,都已经被启用去建设网站了,并且在国内都拥有一定的知名度。

被问到有没有抢注过知名企业,或者品牌的域名的时候,小柯讲,“我也清楚抢注大公司、品牌的域名很有可能会赚到数额巨大的钱,看新闻里动不动就是几百万、几千万的表述。可是这样做风险实在太大,我害怕会被制裁,进行(域名)投资赚点不多的钱就心满意足了。”。

对于小柯所担心的,抢注大品牌域名存在风险这件事,陈健对中新经纬讲,抢注者得对使用域名有着正当缘由,并非所有抢注者都是违法的,在注册域名之际,域名注册机构并不开展事先审查,抢注一般能够成功,然而会遭遇域名合法权利人的争议,抢注者不该有恶意,抢注者能够去注册一些正当的域名,举例来说,这些注册不一定是违法的。

抢注域名有风险,企业和抢注者应注意

对知名企业以及品牌的域名进行抢注,是有着违法风险存在的,实际上,那些知名企业和品牌借助法律途径而去争取域名所有权的案例,数量也并非少数。

按照新京报的说法,知名内衣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于2016年的时候,起诉了一位被称作“抢注域名专业户”的王女士,指控其存在恶意抢注行为,且抢注了两个域名。虽然王女士表示,她注册那两个域名之际,维多利亚公司还没进入中国市场,还不被大众所知悉,但是法院经过审理查清楚了,在1999年到2007年期间做网站赚钱吗,王女士的公司多次跟(美国)匡威公司、(美国)杜邦公司、欧莱雅公司、(美国)宝洁公司、美国沃尔玛连锁商店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产生域名纠纷,上述这些案件,法院都认定其公司对于以上述知名企业英文名称注册的域名不拥有合法权益,存在主观恶意,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法院觉得,王女士并非是出于善意去注册那两个有争议的域名,其主观动机十分明显,应当被认定为恶意 。

王女士抢注了两个涉案争议域名,然而却并不使用,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主观恶意十分明显,该主观恶意表现为,在客观上容易致使相关公众误以为那个域名是维多利亚公司所注册。进而还会让公众误认为域名所对应的网站当中存在维多利亚公司的产品销售情况,如此一来便会给维多利亚公司的商业声誉以及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还损害了维多利亚公司的竞争优势,最终构成不正当竞争,所以王女士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朝阳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判决王女士停止使用两个涉案的存在争议的域名,判决王女士赔偿维多利亚公司经济方面的损失5万元,判决王女士赔偿维多利亚公司维权支出费用5万元,判决确认两个存在争议的域名归维多利亚公司所有。

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的法院,对“杜蕾斯域名”案进行了审结,并且作出了判决,判定域名服务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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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原告的LRC制品有限公司,于其开展经营活动期间察觉到,某一域名归属为案外之人,并且该域名所指向网站的内容,曾经与杜蕾斯的竞争对手“杰士邦”官方网站在内容上百分之百一致,给杜蕾斯品牌产品的正常业务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法院觉得,依据LRC公司在中国经营的相关信息表明,它的商标最早是在1988年申请进行注册的,在该行业里面,“DUREX”以及“杜蕾斯”商标有着比较高的知名度。涉案域名的注册时间是2003年,注册的这个人绝对不可能对知名的DUREX毫无所知,所以他所做的行为明显就是恶意去注册涉案域名。并且目前域名所指向的网站里面存储了大量杜蕾斯竞争对手“杰士邦”的产品相关信息,因而能够判定在涉案域名的注册以及使用方面存在主观恶意。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中新经纬透露,若一个电影、商品、产品或者实践变红以后再去注册那个域名,此乃(恶意)抢注域名,换言之,因前面的事件产生影响致使后面的域名存在变成商业化使用的可能性,这种情形是相对容易判定的。于时间差、事件的先后顺序以及对公众的理解层面而言,抢注域名是能够判断出是否为恶意的。

朱巍建议,为防止往后企业花巨资去买域名,或者因域名方面的纠纷而进行上诉,若企业在注册期间没有去查询域名,并且也没有避开他人暂行的权利,那后续会付出更为巨大的代价,企业理应形成基本的常识。诸如BAT这类企业,在专利申请、商标申请以及域名申请这些方面的案子是数量最多的,常常在某个产品、某项服务推出以前,所有的都已被抢注完毕。因而企业应当提前做好准备,而不是在出现问题后才去补救。(中新经纬APP)。